村民被狗咬伤引争执 司法调解化恩怨
2020-05-15 16:47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 | 编辑:唐珏婵 | 作者:邓忠宝 张又有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275

新湖南客户端5月15日讯(通讯员 邓忠宝 张又有)东安县花桥镇的刘某被邻居所养的狗咬伤,一直得不到赔偿,双方矛盾不断升级。近日,这起狗咬人纠纷在花桥司法所的精心调解下,两家抛开三十年恩恩怨怨,决定和谐相处。

花桥镇中塘村的刘某与唐某系邻居,两家因为生活生产琐事,三十年来矛盾纠纷不断。2020年2月23日下午,刘某回家途中被唐某的狗咬伤,刘某到县城医院打疫苗,后因保养不当引发炎症。事发后,镇政府与村委曾多次调解,唐某坚持不是他家的狗所咬,是刘某对他有意见故意栽赃陷害,不同意赔偿相关费用。双方亲属剑拔弩张,几次召集人员准备械斗,都被及时制止。

5月14日,花桥司法所组织双方再次调解,从《侵权责任法》入手,指出法律明文规定动物伤人由饲养人和管理人担责。经调查,刘某与唐某相遇时,唐某确实带了条白狗,唐某承认没有他人路过也不清楚有其它狗经过,现场虽无监控,但可推定刘某系唐某狗咬伤;最后从情入手,双方低头不见抬头见,远亲不如近邻,应和谐相处。经过3小时的劝解,唐某最终同意当场赔偿刘某医疗费、车费及误工费等费用,双方不再计较以前恩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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